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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寒假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提示
2024-01-12 10:29  

全体老师:

2024年寒假将至,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营造我院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育人氛围。现就寒假期间做好廉洁自律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治“四风”特别是关于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加强教育引导和管理监督,使党员干部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自尊自律,以身作则,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各位分管领导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担当,把假期期间的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全体党员行政干部要严格落实学校“两节”和岁末年初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和《关于开展2024年寒假前安全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具体工作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推动各项纪律落实。

二、严明纪律要求,严守纪律红线

全体党员教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遵守六大纪律,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不良风气,加强个人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上来,严格执行以下禁止:

1.严禁用公款吃喝、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2.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严禁用公款或以学校、部门名义购买赠送购物卡、烟酒等节礼;

4.严禁以会议、培训、考察等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变相旅游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提货券、商业预付卡等;

6.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7.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8.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租车借车;

9.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10.严禁发生其他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

全校教师要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或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寒假期间院纪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围绕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项纪律规定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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