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师大政发〔2019〕124号)
天津师范大学仪器设备和家具验收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验收工作是合同履约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仪器设备和家具验收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天津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津财教[2013]2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