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天津师范大学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文件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特制订我院本年度推免工作细则。现将工作细则公布如下:
一、选拔办法:
本次选拔采取学院公布计算排名办法,各班进行成绩计算、排名,符合条件学生自主申报的方式进行。各班所获得保研名额经政治与行政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分配。学术型研究生推荐人选按照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取,经学院公示后上交教务处;研究生支教团推荐人选经学生申报后,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筛选选取,经学院公示后上交学生处、团委。
二、选拔条件:
(一)申请学术型保研的学生,应达到以下条件要求:
1.申请者为国家计划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高职升本科、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被定向培养的本科学生必须取得协议地区(单位)出具的同意攻读研究生的正式函件。
2.道德品行端正,综合测评良好。
3.在校期间体育课程成绩合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测试达标。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场违纪、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在学期间第一至第六学期课程考核成绩总和为专业年级前35%。所包含课程为: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一至第六学期专业必修课程,公共政治课程,学生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加权成绩,其他必修及选修课不计入成绩排名。
6.在学期间(2021年9月至2024年9月)获得过以下奖励中的一项以上(含一项):
1校二等以上(含二等)奖学金或校专业奖学金;
2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学生;
3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4获得过科研奖励或发表过科研论文;
5获得教育部、教指委、市教委、共青团中央、团市委等组织或署名的竞赛市级最高奖或国家级次高奖(含)以上奖项的参赛成员,以及国家级或国际重大赛事获奖成员。
7.英语水平要求:
大学英语CET-4成绩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
学生参加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分数,作为加权成绩加入至推免成绩排名之中。每名学生只允许加入一次成绩。具体加权分数的计算方案为:
四级(需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四级成绩-420)×42÷(710-420)
六级(需达到420分及以上水平):六级成绩×10%
其他学习非英语语种的学生,要求达到全国大学相应语种四级及其以上水平。
8.以上计入排名的各门成绩中,学生因各类原因申请过缓考、重考、重修且及格的,可参加推免排名工作。推免排名计算不受其他课程成绩影响。
9.按照《天津师范大学本科生课程修读实施细则》文件相关要求,凡因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却不满意而申请重修、重考的,推免排名取其原始及格成绩进行计算。
10.少数民族预科生同学在进行推免成绩排名计算时,其成绩按课程考核原始成绩计算。
11.最终成绩一致的情况下,课程成绩高的优先排名。
(二)推荐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学生,推荐条件与我校推免研究生工作办法相同。同时还应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相应志愿服务经历。
三、选拔程序及时间要求:
1.9月7日,向全院学生公布本细则。
2.各班组成推免成绩排名计算小组,成员包括班长、学委及普通学生代表两名。对第一至第三学年成绩进行排定,并最晚于9月8日在全班公布。
3.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自愿填写申请表,并最晚于9月9日11:00之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交到学院相关部门进行汇总。申报学术型研究生的,需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交到教学办(兴B410);申报研究生支教团的,需将申报表及佐证材料交到院团委办公室(兴C419),具体时间以学工办通知为准。
4.9月9日,接收报名表的部门进行成绩核查、材料审核。
5.9月10日,学院组织召开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并通过获取推免资格学生名单(含学术型和支教保研)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三天。公示期如有学生产生异议,统一联系教学办进行复查。经举报申请推免学生确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推免资格,其资格由领导小组确定另授。
以上工作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如有未尽事宜,最终解释权归政治与行政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政治与行政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9月4日